🧾 民诉体系卡 · 戴鹏体系

戴鹏《案例带写·民诉法》7 案 +《冲刺版》要点必背 160 条 +《法条定位》4 讲 · 民综 56 分中的民诉部分(约 5 题 / 25 分)

共 31 张卡 必背结论 160 条 案例带写 7 案 必写点 91 处(洋红徽标)

民事综合 · 第四题中的民诉部分 约 5 题 / 25 分 | 常规题 80%+ 开放题 ≤1 题 20%

怎么写:戴鹏答题思路
  • 常规题=采点给分:结论正确+要点齐全+表述规范
  • 开放题三要求:有的放矢 / 言之有物 / 言之成理
  • 法条定位:先翻民诉解释,再翻民诉法
  • 实体法与程序法融合:依据常落在民法
写什么:考点主干
  • 诉的基本理论 · 主管与管辖 · 当事人
  • 证明与证据(91 条 / 两种倒置 / 三档标准)
  • 第三人撤销之诉 · 再审 · 特别程序
  • 执行四件套 · 执行异议之诉(2025 新解释)
  • 仲裁制度(效力判断 / 异议时间 / 撤销)
拿分抓手(点标题直达)先背数字与条号,再看案例
遮盖模式:内容已模糊 —— 先自己默一遍,再把鼠标移上去(手机点一下)核对。

〇 考情与方法论民诉在民综里约占 5 题 / 25 分;常规题 80%,开放题 20%——戴鹏先讲「怎么写」

N0民诉在卷面上的位置 · 题量与分值构成 必知

第四题 · 民事综合(民法+民诉+仲裁)|案情约 1500 字 · 十几问|民诉部分约 5 题 · 25 分
必写民综分值构成:常规题 80%+(有标准答案、必须正确、采点给分)+ 开放题 ≤1 题约 20%(5 分=结论 1 分+理由 4 分)。
戴老师说「客观题你把正确答案选出来就好了,主观题要自己组织答案,并且还要说明理由」;「开放性问题,只要写、认真写、不胡说八道,至少有两分」。

N1开放性题目高分三要求 背这个

有的放矢 · 言之有物 · 言之成理——三条缺一条就掉档

两种典型低分答案:没有回应焦点=答非所问(能得结论分、理由分不高);假设一大堆后果、说不出依据=言之无物(空洞)。

必写开放题三条默写:有的放矢(回应焦点)/言之有物(法律·司法解释·民事诉讼基本原理)/言之成理(结合案情分析)。
戴老师说「分析的依据要么是现行法律司法解释,要么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基本理论——没有依据就叫言之无物」。

N2高频真题模型 · 两道开放题的两种答法 示范

真题争议焦点三条高分答法
2023 · 查封未登记是否生效「未登记」对查封效力的影响① 登记生效说(未生效)② 登记对抗说(生效但无对抗力)③ 引《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 7 条 → 对抗要件说
2018 · 本金利息分别起诉是否重复起诉是否构成重复起诉① 引《民诉解释》第 247 条三条件逐条比对 → 不构成 ② 「部分请求的既判力及于全部法律效果」理论 → 构成
必写重复起诉三要件(民诉解释 247 条):当事人相同 + 诉讼标的相同 + 诉讼请求相同或后诉请求实质否定前诉裁判结果。三条件并列同时满足才构成。
戴老师说「重复起诉要求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那一定是三个条件并列的」。

N3民诉法条定位 · 19 部文件与三部重点 工具

顺序铁律:先翻民诉解释,再翻民诉法——解释不规定时会在条文中「提示」民诉法条号
必写民诉三部重点法条:民事诉讼法 / 民诉法解释 /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条号「加密」规则=解释提示 ≥194 条 +4。
戴老师说「先翻解释再翻民诉法」;「实体法规定的实体义务人,就是诉讼中的适格被告」。

一 诉的基本理论诉的三分类 / 反诉 / 诉的合并 / 仲裁与诉讼的关系

C1诉的三分类 · 反诉 · 诉的合并 基础

必写反诉的独立性:反诉是一个独立的诉,本诉撤诉后,法院应当对反诉继续审理。

民诉解释 232、233 条:反诉的构成与合并审理。

C2仲裁与诉讼的关系 高频

有仲裁协议 → 法院不予受理;一方起诉未声明,另一方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 → 裁定驳回起诉
必写仲裁异议时点默写:「首次开庭前」——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继续审理。

二 主管与管辖主管三条线 · 合同履行地四规则 · 专属管辖 · 协议管辖 · 管辖权异议

G1主管三条线 · 地域管辖 · 合同履行地 背这个

必写合同履行地四规则:①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②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③交付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④即时结清→交易行为地。另:财产租赁/融资租赁→租赁物使用地;网络交付→买受人住所地,其他交付→收货地。
必写合同履行地陷阱: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约定履行地不在一方住所地的——约定履行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G2专属管辖 · 协议管辖 · 管辖权异议 高频

必写不动产专属管辖范围默写:物权纠纷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房屋租赁合同 + 政策性房屋买卖;普通不动产买卖不属于。

民诉法 27 条:公司诉讼管辖=公司住所地。

三 当事人六类适格当事人 · 有独三 / 无独三 · 连带与补充责任怎么列被告

P1六类常考适格当事人 默写级

必写六类适格当事人默写:无/限行为能力人致害(本人+监护人)/工作人员致害(法人)/提供劳务致害(接受劳务方)/挂靠(挂靠人+被挂靠人)/未清算注销(股东·发起人·出资人)/劳务派遣(用工单位)。

P2有独三 / 无独三 · 连带与补充责任列被告 高频

必写无独三的权利限制:绝对不能提管辖异议、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撤诉;附条件——判决其承担责任的才有上诉权;调解需其担责的,需经其同意、调解书送达并经其签收,签收前反悔的调解书不生效。
戴老师说「连带责任,权利人想怎么告就怎么告」;「先用『三步套』判断是不是第三人(找原被告→找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把人套进去)」。

四 证明与证据自认 · 证明责任 91 条 · 两种倒置 · 证明标准三档 · 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E1自认 · 证明责任 · 证明标准 背这个

必写证明责任分配(民诉法解释 91 条·戴鹏金句条):谁主张、谁举证——①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举证;②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权利受妨害的,对相应基本事实举证。(答题时写条号,别写口语「谁主张谁举证」)
必写举证责任倒置只有两种:① 环境污染→因果关系倒置(民法典 1230 条);② 过错推定=过错倒置(如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民法典 1253 条)。
必写证明标准三档:程序性事实→较大可能性;一般实体事实→高度可能性;特殊实体事实→排除合理怀疑(欺诈、胁迫、恶意串通、口头遗嘱、赠与)。
戴老师说「你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你把它抄上去就是满分」(指民诉解释 91 条);「把『谁主张谁举证』六个字替换成民诉解释 91 条」。

E2证据理论 · 三种书证规则 · 证人 基础

必写五种证据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①当事人的陈述;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③与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④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⑤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

电子数据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其他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原件(证据规定 15 条)。

E3证据能力 VS 证明力 · 自由心证 易混

证据能力法律属性——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由法律规定(可采性)
证明力自然属性——取决于与案件事实的客观联系(法官自由心证)
必写自由心证的边界(民诉解释 105 条):法律只规定证据能力,不规定证明力;法官应当全面、客观审核证据,公开判断理由和结果。

证据规定逻辑(6 节 100 条):一节当事人举证(证明对象+证据能力)→二节调查收集与保全(含鉴定 30–32 条、文书提出命令 45 条)→三节举证期限与证据交换→四节质证→五节审核认定(证明力·证明标准·私文书证 92 条)→六节其他。

五 第三人撤销之诉挂「民诉」之名、考「民法」之实——近年真题高频

T1三撤的起诉条件与救济路径 高频

必写三撤主体资格(民诉法 59 条 3 款):限于本应作为原审有独三、无独三的人——普通债权人原则上无此身份,不能提三撤(「有条件的肯定说」为正流,属开放题)。

与民法债权人撤销权(538/539 条)交叉:三撤管「生效裁判错误损害第三人权益」;债权人撤销权管「债务人诈害债权」——同一案情里常同时出现,各归各位。

六 审判监督 · 特别程序申请再审 / 13 项再审事由 / 检察监督 / 特别程序七类

R1审判监督程序 高频

必写再审事由四组默写:证据类 / 法律适用错误 / 程序类 / 廉政类;再审期限 6 个月;检察监督审查 3 个月、断后性+终局性。

R2特别程序 数字密集

必写特别程序共同特点:一审终审、裁判送达即生效、不能上诉、不适用再审、不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有错误→向作出裁判的法院提出异议。
必写特别程序异议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裁定书起 15 日;利害关系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起 6 个月。(民诉解释 372 条)

融合:以物抵债(履行期届满后达成)→自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履行后原债务消灭(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 27、28 条)。

七 执行执行开始 / 执行阻却 / 执行救济 / 执行中的特殊制度

Z1执行开始 · 申请条件 · 执行管辖 数字必记

必写申请执行时效 2 年(适用中止、中断);起算四种——①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②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③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④规定不作为义务的从债务人违反义务之日。
必写执行管辖是法定的:无协议管辖、无应诉管辖——不能协议确定执行管辖法院,无管辖权法院也不会因未提异议而取得管辖权。

Z2执行阻却 · 执行和解 主观题标准答法

必写执行和解三种后续:①履行完毕→裁定执行终结(受损害的可另行起诉);②拒不履行→申请人可以选择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就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起诉;③当事人可起诉请求确认和解协议无效或撤销。
戴老师说「执行和解协议就是一个普通的民事合同——所以它能被起诉、能被确认无效或撤销,但不能直接当执行依据」。

Z3执行救济 · 两条岔路 背这个

必写对异议裁定不服的两条岔路: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15 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必写唯一住房可执行: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情况下可以执行;以「唯一住房」抗辩的三种情形不予支持(扶养义务人名下有住房/执行依据生效后逃避债务转让房屋/申请人按廉租标准提供住房或同意扣除五至八年租金)。

Z4执行中的特殊制度 数字必记

必写对到期债权的执行(数字):①第三人收到通知后 15 日内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②第三人有异议的应在 15 日内提出,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且对异议不审查;③15 日内既不履行也不异议→裁定对第三人强制执行。
必写析产诉讼管辖:动产→一般地域管辖(被告住所地);不动产→专属管辖(不动产所在地)。

八 执行异议之诉 · 2025 新司法解释商品房消费者 · 一般买受人 · 以物抵债——「能否排除执行」全是实体法判断

X1三类案外人排除执行 · 条件对照 今年新增

主体条号条件(须同时满足)可排除
商品房消费者解释 11 条①查封前签合法有效书面买卖合同;②查封前付全款(或付部分款+查封后至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付清);③所购商品房用于家庭居住需要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一般金钱债权
一般不动产买受人解释 14 条①查封前签约;②查封前付款(最迟辩论终结前付清);③查封前合法占有;④非因自身原因未过户一般金钱债权
以物抵债债权人解释 17 条①查封前已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发包人签订合法有效的以不动产折价协议;②折价与价值相当抵押权、一般金钱债权
必写商品房消费者三条件:签约 + 付款(全款或辩论终结前付清)+ 用于家庭居住——已删除「名下唯一住房」要求;可排除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一般金钱债权。
戴老师说「抵押权、质押权等优先受偿权不能排除执行」;「拿折价协议主张『房子是我的』才能排除;只主张优先受偿权不能排除」。

X2审查框架 · 权利主张是否成立 + 能否排除执行 方法论

必写审查框架默写:「权利主张是否成立 + 能否排除执行」两步,全是实体法判断;优先受偿权不能排除执行。

九 仲裁制度三要素 · 效力判断 · 独立性 · 异议时间 · 撤销裁决

A1仲裁协议效力 · 异议 · 撤销 高频

必写异议时间: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首次开庭前未异议而后向法院申请确认效力的→法院不予受理;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的→不予支持。
必写仲裁保全:仲裁中→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机构转交法院;仲裁前(情况紧急)→可直接依民诉法诉前保全、诉前证据保全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必写撤销仲裁裁决:申请 3 个月(收到裁决书起,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院)+ 审查 2 个月(法院受理起)。

十 案例带写 · 七案实演戴鹏《案例带写·民诉法》7 案 · 每题自带采分点与法条依据

S0七案考点地图 总览

案例主战场
案例一不动产租赁专属管辖 + 有担保合同按主合同定管辖 + 管辖协议违反专属无效
案例二排他管辖协议 vs 涉外专属(279/280/281)· 票据追索与基础关系 · 代位权诉讼管辖与中止①
案例三仲裁异议逾期视放弃 · 股东无权提主张 · 微信打印件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 追偿能否直接执行 · 三撤
案例四未出庭证人书面证言无证据能力 · 印章无签名 · 清偿抵充 560 · 三撤不受理 · 撤销权当事人与管辖②
案例五一人公司 + 夫妻共债列被告 · 反诉/抗辩减违约金 · 证明责任 · 释明合法 · 代表诉讼执行 · 追加被执行人救济③
案例六管辖三律师均错 · 调取证据 · 三撤不受理(417 条)· 股权质押善意取得 ·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④
案例七转包无效 · 代位权 · 以物抵债担保效力 · 仲裁条款不妨碍实现担保物权 · 6 个月异议 · 商品房+折价协议排除执行

① 民诉解释 42 条+破产 19/20 条+破产法解释三 8 条 ② 合同编通则解释 46 条 ③ 公司法 23 条+民法典 1064 条 ④ 公司法 34 条+公司法解释三 25 条+民法典 417/807 条

S1案例一~二 · 管辖与主管 结论句

S2案例二~三 · 票据 · 证据 · 追偿 结论句

S3案例四~五 · 证据 · 抵充 · 代表诉讼 结论句

S4案例六~七 · 三撤 · 案外人异议 · 实现担保物权 结论句

十一 数字速查 · 必写民诉主观题很多问就是考数字——写错比不写更亏

B1民诉最爱考的硬数字 默写级

事项数字说明
上诉期判决 15 日 / 裁定 10 日自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民诉法 171)
答辩期15 日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法院 5 日内送副本(民诉法 128)
立案审查7 日符合条件 7 日内立案;不符合 7 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民诉法 126)
举证期限不少于 15 日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不超 15 日,小额诉讼一般不超 7 日
公告送达30 日域外当事人 60 日
第三人撤销之诉6 个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民事权益受损之日起(民诉法 59 条 3 款)
申请再审6 个月自裁判生效之日起;四类情形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再审审查 / 检察监督审查3 个月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 / 检察院审查决定
确认调解协议30 日内双方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共同申请
特别程序异议当事人 15 日 / 利害关系人 6 个月当事人自收到裁定书起 15 日;利害关系人自知道受损起 6 个月
申请执行时效2 年适用中止·中断;起算方式四种
执行管辖异议 / 执行通知10 日收到执行通知书起 10 日;异议救济=向上一级法院复议
对执行行为异议裁定不服10 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到期债权执行——第三人15 日15 日内履行(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或 15 日内提异议;均不为→裁定强制执行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后起诉15 日与原裁判无关的,15 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 3 个月 / 审查 2 个月收到裁决书起 3 个月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院申请;法院受理起 2 个月内审查
二审审结期限判决 3 个月 / 裁定 30 日自二审立案之日起(民诉法 183)
简易转普通补足 30 日举证期限不足 30 日的应补足

十二 条文号速查 · 必写戴鹏不在乎你记住原文,他在乎你写出条号

B2抄上去就拿分的那些条 默写级

条文管什么(记住这个对应关系)
民诉法 59 条第三人——1 款有独三(有权起诉)、2 款无独三(利害关系)、3 款第三人撤销之诉(6 个月)
民诉法 27 条公司诉讼管辖——公司住所地
民诉法 34 条专属管辖三项——不动产 / 港口作业 / 继承遗产
民诉法 35 条协议管辖——书面、五地加实际联系、不得违反级别与专属管辖
民诉法 122 条起诉四条件
民诉法 130 条管辖权异议——答辩期内提出;未提且应诉答辩或反诉的视为应诉管辖
民诉法 171 条上诉期——判决 15 日、裁定 10 日
民诉法 206 条申请再审的管辖——向上一级法院;一方人数众多或双方为公民可向原审
民诉法 211、212 条再审的法定情形(13 项)与调解书再审
民诉法 216 条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三种情形,断后性+终局性)
民诉法 183 条二审审结期限——判决 3 个月、裁定 30 日
民诉解释 第 90 条证明责任的适用——举证不能者承担不利后果
民诉解释 第 91 条证明责任分配(戴鹏的金句条)——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对产生的基本事实举证;主张变更·消灭·权利受妨害的对相应事实举证
民诉解释 第 96 条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三类——国家社会第三人利益、身份关系、程序性事实(不适用自认)
民诉解释 第 105 条自由心证——全面客观审核证据,公开判断理由和结果
民诉解释 第 232、233 条反诉的构成与合并审理
民诉解释 第 247 条重复起诉三要件——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相同+请求相同或实质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民诉解释 第 324—327 条二审对四种程序问题的处理(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 告知另诉)
民诉解释 第 42 条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可报上级批准交下级法院审理
民诉解释 第 372 条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裁定错误的异议(6 个月)
民法典 1230 条环境污染——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
民法典 1253 条建筑物脱落坠落——过错推定(=过错倒置)
民法典 560 条清偿抵充顺序(数项债务均到期→优先无担保或担保最少的)
民法典 417 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增建筑物不属抵押财产
民法典 1064 条夫妻共同债务(定适格被告用)
民法典 537 条代位权成立后由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
公司 法 23 条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自证财产独立→连带责任(可列共同被告)
公司法 34 条登记事项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公司法解释三 第 25 条名义股东处分股权参照善意取得
合同编通则解释 第 22 条合同仅盖印章无签名——须证明在权限范围内订立
合同编通则解释 第 36 条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相对人首次开庭前申请仲裁→可中止代位权诉讼
合同编通则解释 第 40 条代位权不符合条件驳回后,不影响根据新的事实再次起诉
合同编通则解释 第 46 条债权人依判决和撤销权诉讼判决对相对人申请执行
合同编通则解释 第 64—66 条减少违约金的释明与调整
担保制度解释 第 21 条有担保合同的主管管辖——一并起诉按主合同定管辖
担保制度解释 第 45 条担保合同有仲裁协议时,能否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担保制度解释 第 68 条以物抵债协议(履行期届满前)的担保效力
执行异议之诉解释 第 11 条商品房消费者排除执行——签约+付款+居住需要
执行异议之诉解释 第 14 条一般买受人排除执行——签约+付款+占有+非因自身原因未过户
执行异议之诉解释 第 17 条以不动产折抵工程债务的折价协议排除执行
证据规定 第 15 条电子数据原件——与原件一致的副本 / 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视为原件
证据规定 第 68 条无正当理由未出庭证人的书面证言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证据规定 第 90 条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根据
破产法 第 19、20 条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诉讼中止、保全解除、执行中止
破产法解释三 第 8 条破产受理前订立仲裁条款→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存疑标记:民诉解释 461 条(申请执行条件)、462 / 463 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涉外平行诉讼 280–282 条、破产法解释二 47 条、证据规定最佳证据规则 11 / 15 条、担保制度解释 21 条——引用前核。《仲裁法解释》第 12 条第一款已被 2017 年仲裁司法审查规定修改,法条系统所载为错,以背的为准。

十三 必写清单 · 考前只背这些民诉最该记的 24 条——戴鹏要的是「结论句+数字+条文号」

B3民诉最该记的 24 条 默写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