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 考点总表 · 全六科
把做过的题倒过来看:每道题考的是哪个考点。来源=真题 6 套 · 主观密卷 29 问 · 案例带写 12 套。
科目 6
考点 121 条
题目来源 129 处
我踩过坑 83 条
用法:考前按考点过一遍——先看考点名(能不能自己说出采分点),再说不出就看下面的采分点,红框「我的坑」是我在这道题上实际丢分的地方,优先复查。
当前显示 121 条
📜 理论法(法治思想)15 条考点 · 我踩过坑 1 条
考点=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三章;括号内为讲义标注的历年考察年份,年份越多=越常考。
第一章 形成发展及重大意义
带背目录
形成发展的三个逻辑(历史/理论/实践)+鲜明特色(原创性、系统性、时代性、人民性、实践性)+三重意义(最新成果/科学总结/根本遵循)。
第二章 核心要义(总)
2025、2021统考卷
十一个坚持的整章框架,常作论述题的总起与落脚。2025、2021 统考卷都考过。
第一节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带背目录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第二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2025、2021延考、2014、2012
考过 4 次,全书最高频。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
第三节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025、2019、2018、2017
考过 4 次。核心要义=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三者统一;不走「全盘西化」的歪路。
第四节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2023、2016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合宪性审查。
第五节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020统考卷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
第六节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2020延考卷
总抓手=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五体系)。
第七节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019(法治政府)、2025(法治社会)
「共同推进」+「一体建设」两句话都要写;法治政府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
第八节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2024、2022、2017、2016、2015、2013
全书最高频的一节:科学立法(2024/2015/2013)、严格执法(2024/2015)、公正司法(2024/2022/2017/2016/2015/2013)、全民守法。公正司法考过 6 次。
第九节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带背目录
涉外法治是近年新增重点:域外适用、反制、国际规则制定话语权。
第十节 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2021延考、2011
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法治专门队伍+法律服务队伍。
第十一节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带背目录
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十二节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密卷论述题(20/35)
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规治党深入进行。密卷原题即考此节,问「意义和要求」。
我的坑密卷论述题只拿 20/35——意义与要求两层未拆开写。
第三章 实践要求
带背目录
把前两章落到「怎么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环节+法治工作队伍+关键少数。
⚖️ 民法32 条考点 · 我踩过坑 29 条
来自带写案例一~四(共 60 问)。考点名为批改文件里的「考点名称(官方)」,得分是我的实际得分。
担保型以物抵债(履行期限届满前)
案例一 Q10/4民法典 143
以房抵工程款=担保型以物抵债,类推让与担保,合法有效;不是流押。
我的坑答成「流押条款」——定性、效力双错,全题 0 分。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背靠背」)
案例一 Q21/2民法典 158
「背靠背」=附生效条件的付款协议;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约定背靠背无效。
我的坑答成分包合同有效——答非所问,漏了「附条件」这个定性。
债权人撤销权
案例一 Q3;案例四 Q13、Q153/6·0/6·0/6民法典 538、539
四要件;亲属关系不受 70%/30% 限制(不是「推定损害」);撤销与返还两诉请可并用;相对人不知情时不支持。
我的坑案例四 Q13 未答要件;Q15 结论答反(相对人不知情仍答支持)。
代位权诉讼+专属管辖
案例一 Q5;案例三 Q8;案例四 Q6、Q70/4·2/5民法典 535
途径=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管辖=工程所在地专属管辖;四要件之一是因果关系(不是「怠于行使」)。
我的坑答成「原告就被告」天东区——途径与管辖双错。
代位权诉讼中的仲裁条款
案例一 Q7;案例三 Q72/3·0/4仲裁法
主管异议不予支持;但首次开庭前申请仲裁 → 可中止代位权诉讼。
我的坑案例三答「不予采纳」,漏掉「可中止」这个关键例外,结论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案例一 Q83/4建工解释(一)
起诉前取得规划许可/能办而不办 → 均不予支持(=合同有效,让发包人补办)。
我的坑只写「两个都有效」,太简,没写「能办而不办」这一层。
保证金账户质押权
案例一 Q91/2担保解释 70
专门账户+债权人实际控制 → 就账户内款项优先受偿;资金浮动不影响。
我的坑结论对,缺「专门账户+实际控制」的定性理由。
名实不符的合同(通谋虚假表示+隐藏行为)
案例一 Q10;案例三 Q122/6·0/4民法典 146
通谋虚假意思表示无效+隐藏行为按真实意思处理——两层都要写。
我的坑案例一只答「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漏两层;案例三 Q12 整题未作答。
批准生效合同
案例一 Q112/4民法典 502
未获批准 → 确定不发生效力 →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是不当得利返还)。
我的坑答成「可请求不当得利返还」——救济方式答错。
债权多重转让(一债数卖)
案例一 Q122/6合同编通则解释 50
三途径:请求甲继续履行/请求乙承担违约/请求辛返还;顺位看最先通知。
我的坑只答 1/3。
清偿抵充与抵销抵充
案例一 Q13;案例二 Q121/4·3/6民法典 560、561
顺序=费用 → 利息 → 主债务;抵销自通知到达时生效(从此停止计息)。
我的坑案例一把「抵销顺序+抵销时间」两个考点全漏;案例二把 560/561 条混淆。
违约金
案例一 Q142/6民法典 585
「不得调整」条款无效;超损失 30%=过分高于;恶意违约方请求调低不予支持;法院可依职权释明。
我的坑把 30% 写成 20%,且漏「恶意违约不调」「依职权释明」。
定金(部分履行)
案例一 Q150/2民法典 586-588
部分履行 → 部分定金罚则:定金 × 未履行比例 × 2 = 1200 万。
我的坑算成 2400 万,0 分。
合同条款的解释规则(误载无害真意)
案例二 Q22/4民法典 142
结论 50 万对,理由是误载无害真意——写错字不改变真实意思。
我的坑理由答成「重大误解」——定性错。
抵押财产的孳息收取权
案例二 Q31/4民法典 412
以扣押之日为界:2/15 前由戊公司(抵押人)收取,2/15 后由丁(抵押权人)收取。
我的坑答「由戊公司收取」——只对一半。
抵押权的实现(清偿型以物抵债)
案例二 Q4;案例四 Q12、Q143/6·—民法典 143
清偿型以物抵债=诺成/实践(观点展示)+新旧债并存/更新(观点展示);确认书只有债权效力、无物权效力。
我的坑案例四 Q12 答「无效(因母子公司)」——性质题答成效力题。
表见代理的认定与举证责任
案例二 Q51/4民法典 172
两条件;权利外观的存在归相对人举证,被代理人的过失归被代理人举证。
我的坑举证责任答反。
表见代理与职务代理的区别
案例二 Q62/6民法典 170
不构成表见代理,因为系职务代理、本有代理权——不需要「外观+善意」这套。
我的坑理由写「因为他是员工」,没踩到「职务代理」这个点。
职务代理+真正利他合同中第三人的权利
案例二 Q74/6民法典 522
三结论:不支持本诉/支持违约责任/不支持解除。
我的坑三结论全对,理由未展开。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案例二 Q81/6担保解释 17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仍要承担 ≤ 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 1/2 的缔约过失责任。
我的坑答辩成「担保合同无效所以不担责」——结论错。
保证期间
案例二 Q92/6民法典 692-694
不成立,理由是受保证期间限制(保证期间内未主张,保证人免责)。
我的坑理由答成「缔约过失构成要件」——答非所问。
担保人受让债权
案例二 Q102/4担保解释 14
担保人受让债权的,定性为「承担担保责任」,不是普通债权受让。
我的坑第一问定性错,答成「受让行为合法有效」。
设立人(发起人)责任
案例二 Q114/4公司法解释三
择一选择:可向设立人主张,也可向公司主张,不能同时。
✔ 这条我全对
保证 vs 债务加入(含全资子公司担保)
案例四 Q4、Q80/4·2/6担保解释 36
一般保证;债务加入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含义不清时推定为保证。
我的坑两问都答成「债务加入」——性质错、结论错。
情势变更
案例四 Q1、Q32/7·2/6民法典 533
预先排除情势变更的约定无效(性质先答);变更或解除走司法解除权,违约方无解除权。
我的坑Q1 性质全丢;Q3 理由方向反了(答「违约方无权解除」而非「司法解除权」)。
先履行抗辩权
案例四 Q24/4民法典 526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 → 后履行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 这条我全对
损害赔偿金(可预见规则)
案例四 Q50/4民法典 584
部分支持——超出订立合同时可预见范围的损失不予赔偿。
我的坑答「应全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结论错。
法人人格否认
案例四 Q94/4公司法 23
人格否认 → 连带责任(不是补充责任)。
✔ 这条我全对
异常人章关系
案例四 Q100/4担保解释
缺法定代表人签字但盖章真实的,对法人发生效力——由相对人举证证明系法人真实意思。
我的坑答「担保协议无效(缺法人签字)」,结论错。
共同担保人之间的内部追偿权
案例四 Q112/5担保解释 13
背对背的共同担保人之间无追偿权(未约定相互追偿且未同签一份合同)。
我的坑结论对,理由答成「因为他主动履行」。
建设工程价款法定优先权
案例四 Q163/6民法典 807
观点展示:能否随债权转让——肯定说(从权利随转)/否定说(专属承包人)。
我的坑结论对,但只写了一个观点,题目要的是观点展示。
应收账款质押·转让·保理冲突
案例四 Q172/6民法典 768
庚 > 辛 > 己:先看登记 → 再看通知 → 最后按比例。
我的坑答成「转让有效/质押无效/保理无效」——把排序题答成效力判断题,且结论错。
📋 民诉14 条考点 · 我踩过坑 9 条
民法带写里的民诉题+密卷民商诉 10 问里的民诉部分。
协议管辖与专属管辖冲突
案例三 Q12/4民诉法 35
先定性为协议管辖;违反专属管辖 → 协议管辖条款无效。
我的坑只写「协议管辖+专属管辖→西城区」,漏了「无效」这个结论。
管辖权异议与应诉管辖
案例三 Q23/3民诉法 130
首次开庭前未提异议 → 视为应诉管辖,法院继续审理。
✔ 这条我全对
反诉与仲裁条款(主管与管辖)
案例三 Q3、Q100/4·2/4仲裁法
反诉受仲裁条款约束 → 裁定不予受理;谁约定谁单独仲裁。
我的坑答「支持戊公司解除权」——结论错,0 分。
重复起诉(三要件)
案例三 Q95/5民诉解释 247
当事人同一/诉讼标的同一/诉讼请求相同或后诉否定前诉 → 构成重复起诉。
✔ 这条我全对
担保纠纷案件的主管与管辖
案例三 Q102/4担保解释 21
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的,按主合同确定管辖。
我的坑结论对,理由只答「首次开庭前」,没答到「主合同管辖」。
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
案例一 Q64/4民法典 535
债权人作原告、债务人作被告,应当追加次债务人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是共同被告)。
✔ 这条我全对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的管辖
案例一 Q49/10民法典 538
被告住所地(谭某或肖某住所地);共同管辖/选择管辖;诉的主体合并。
我的坑4 项对,管辖表述粗。
第三人撤销之诉
密卷 民商诉 Q92.5/5.5民诉法 59③
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6 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起诉。
我的坑得分不到一半——主体与「6 个月」两处没落准。
证明责任分配(违约金过高)
密卷 民商诉 Q84/5.5民诉解释 91
主张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一方(违约方)承担证明责任。
我的坑结论对,理由未落到「谁主张谁举证」的规范表述。
执行异议与案外人救济
密卷 民商诉 Q104/5.5民诉法 238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 执行异议之诉;唯一住房不是绝对排除事由。
我的坑未辨清「异议」与「异议之诉」两条路径。
诉讼地位安排
密卷 民商诉 Q63/5.5民诉解释
先定法律关系(谁是债务人、谁是担保人),再排原告/被告/无独三/共同被告。
我的坑诉讼地位只答到一半。
主管异议(约定仲裁)
密卷 民商诉 Q74/5.5仲裁法 26
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开庭后才提 → 视为放弃。
我的坑结论对,未写「首次开庭前」这一时间点。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与抵押权的顺位
密卷 民商诉 Q25.5/5.5建工解释(一)36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同一工程上)。
✔ 这条我全对
抵押权与预告登记的对抗
密卷 民商诉 Q35.5/5.5民法典 221
预告登记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 这条我全对
🔪 刑法29 条考点 · 我踩过坑 23 条
来自刑法带写 5 套(金某案/朱某案/赵某案/金某穆某案/洪某案)+密卷刑法 5 问+真题刑法。
教唆犯与共犯从属性(数额累加)
密卷 刑法 Q13.5/6刑法 29
两种观点:构成教唆犯(分别教唆三人,数额累加 2100 =数额较大)/不构成(各 700 未达标准,不能累加)。
我的坑两种观点都写了,但「能否累加」的法理没落到共犯从属性。
教唆犯不成立(教唆他人不作为)
密卷 刑法 Q2;带写 金某穆某 Q23.5/6·3/6
教唆的对象必须特定;被教唆人本无犯意而教唆 → 才成立。本案不构成教唆犯。
我的坑带写里把金某定成「教唆犯」,错。
不作为的共同犯罪
带写 金某穆某 Q15/8刑法 25
有作为义务且能履行而不履行 → 与实行犯成立共同犯罪(不作为的共犯)。
我的坑只写了一条理由,漏掉「不作为的共同犯罪」整层。
抢劫罪中银行卡的定性
带写 金某穆某 Q15/8刑法 263
抢劫银行卡后使用/取现的,按抢劫罪一罪评价(不另定盗窃、信用卡诈骗)。
我的坑定成盗窃罪——定性错。
对象认识错误
带写 金某穆某 Q23/6
同一构成要件内的对象错误 → 不影响故意,仍成立既遂。
我的坑整层漏写。
正当防卫(成立条件)
带写 金某穆某 Q3;密卷 刑法 Q45/10
起因(不法侵害)/时间(正在进行)/对象(侵害人)/意思(防卫认识)四要件;先写术语,再讲实质。
我的坑「孙某构成正当防卫」写了实质、缺术语与理由;另漏「对穆某成立未遂」。
偶然防卫
带写 金某穆某 Q42.5/8
客观上制止了不法侵害、主观上无防卫认识 → 不要说(无罪)/必要说(未遂)两说并列。
我的坑整块漏掉「偶然防卫」。
打击错误(方法错误)
带写 金某穆某 Q42.5/8
法定符合说(成立故意犯罪既遂)/具体符合说(故意犯罪未遂+过失犯罪)两说。
我的坑答成「间接故意」——根本没识别出打击错误。
犯罪中止与未遂的区分
带写 洪某案 Q2、Q54/6·3/6
能达目的而不欲=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未遂;自动放弃+有效防止结果。
我的坑洪某杀甲女答「共犯既遂」,应「犯罪中止」;强奸答「未遂」,应「中止」——本套最大丢分点。
犯罪预备
带写 洪某案 Q33/8
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着手 → 预备(不是未遂)。
我的坑答成「未遂」,差一个「是否已着手」。
实行过限
带写 洪某案 Q42/6
共犯中有人超出共同故意实施的行为,其他人不负责任(黄某两次单独盗窃,吕某一次不负责)。
我的坑整块漏掉「实行过限」。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分
带写 洪某案 Q42/6刑法 271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务侵占;仅利用工作便利/熟悉环境=盗窃。
我的坑答成「职务侵占罪」,应盗窃罪。
供卡行为的定性(帮信 vs 诈骗共犯)
真题 2025·刑法 事实一
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提供银行卡: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与诈骗罪共犯的想象竞合,从一重;事先通谋的按诈骗共犯。
取款行为的定性(对被害人 vs 对银行)
真题 2025·刑法 事实一
两个层次分开答:对赵某(卡内诈骗所得)=侵占/盗窃;对银行=信用卡诈骗罪或盗窃罪(观点展示)。两行为想象竞合,从一重。
转化型抢劫与「携带凶器抢夺」
真题 2025·刑法 事实三
转化型抢劫(269 条):犯盗窃、诈骗、抢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携带凶器抢夺(267 条 2 款)直接定抢劫。两条路径要分清。
自首的成立(自动投案+如实供述)
真题 2025·刑法 事实四刑法 67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两个要件;辩称「没拿到钱」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只影响数额认定)。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区分
真题 2025·刑法 事实二刑法 238、239
为索取债务(含非法债务)扣押、拘禁他人 → 非法拘禁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 → 绑架罪。
贷款诈骗罪的间接正犯
带写 赵某案 Q1
欺骗他人使之成为不知情的犯罪工具 → 间接正犯;与工具人在骗取贷款罪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我的坑答成「骗取贷款罪」,漏了「间接正犯」这一定性。
共犯内部的「黑吃黑」诈骗
带写 赵某案 Q2
骗的是共犯人自己的钱而非银行的钱 → 对共犯人另构成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不并罚(只获一份好处,重罪吸收轻罪)。
我的坑漏掉「对孙某构成诈骗罪」这一层。
强奸罪(过失)致人死亡
带写 金某案 Q1刑法 236
结果加重犯:强奸致被害人死亡;与故意杀人并罚还是吸收要看主观。
我的坑整层漏掉「强奸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数。
遗弃罪
带写 金某案 Q3刑法 261
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我的坑漏「金某对乘客构成遗弃罪」。
失火罪与放火罪的区分
带写 金某案 Q3刑法 114、115
放火是故意;失火是过失,须造成严重后果才入罪。
我的坑罪数写错。
交通肇事罪(含逃逸)
带写 金某案 Q3刑法 133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 重大事故;逃逸与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两档加重。
我的坑答偏。
过失毁坏财物不构成犯罪
带写 洪某案 Q1刑法 275
故意毁坏财物罪只罚故意;过失毁坏财物不构成犯罪(民事赔偿)。
我的坑程某对狗答「故意毁坏财物罪」,应过失毁坏财物、不构成犯罪。
敲诈勒索罪
带写 洪某案 Q1刑法 274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威胁或要挟,强行索要财物;与抢劫的差别在暴力程度与当场性。
我的坑只写一个观点,漏第二说。
挪用公款罪
带写 赵某案 Q4刑法 384
归个人使用:① 供本人、亲友或其他自然人使用;② 以个人名义借给其他单位;③ 一个月内归还不构成(需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
因果关系(介入因素)
带写 金某案 Q2
先看条件关系,再看介入因素是否异常——异常且独立导致结果 → 中断因果关系。
我的坑丙死亡的因果关系整层漏。
共同犯罪的脱离与共犯竞合
带写 各套综合
共犯人自动有效阻止其他共犯既遂 → 成立犯罪中止;仅口头退出不生效力。
我的坑多套出现,一律答不完整。
罪数的处断(吸收犯/牵连犯)
带写 赵某案 Q3
只获一份好处时,重罪吸收轻罪,不并罚;获多份好处则并罚。
我的坑第二问对、第一问定性错。
🚔 刑诉13 条考点 · 我踩过坑 12 条
主力是密卷刑诉 6 问(6/30,全卷最弱)+考点清单里的高频程序点。
侦查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密卷 刑诉 Q11/5刑诉法 15、174
具结书应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下签署;侦查阶段只能「记录在案」,不能签具结书(具结书是审查起诉阶段的产物)。
我的坑1/5,整个程序主体的时间点答错。
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
密卷 刑诉 Q22/5刑诉法 87-91
公安提请 → 检察院审查(7 日)→ 检察长决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是应当。
我的坑漏「应当讯问」与「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辩护律师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调查取证
密卷 刑诉 Q31.5/5刑诉法 43
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取证 → 须经检察院或法院许可,且经其本人同意——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我的坑漏「检察院/法院许可」这个前置条件。
羁押必要性审查
密卷 刑诉 Q40.5/5刑诉法 95
由检察院捕诉部门办理;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
我的坑0.5/5,主体与「应当听取」全错。
上诉权与二审的移送
密卷 刑诉 Q52.5/5刑诉法 227、231
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上诉,但无独立上诉权;被告人直接向二审法院上诉的,二审法院三日内移交原审法院。
我的坑「三日内移交」未答。
上诉不加刑及其例外
密卷 刑诉 Q62/5刑诉法 237
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 → 不得加重;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 → 可以加刑;发回重审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且检察院补充起诉外,不得加重。
我的坑只答「不能加刑」,漏抗诉例外与发回重审那一层。
应当指定法律援助(盲精未、无死缺、申排非)
疑点 Q174刑诉法 35、278、293
盲、聋、哑(盲精未)/未成年人/无期徒刑、死刑(无死)/缺席审判(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申排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
我的坑口诀记住了,条文落点常在「应当」与「可以」上错。
合议庭组成(基中三三七、复三上三五、最高三五七)
疑点 Q172刑诉法 183、249
基层、中级:3 人(3 或 7 人庭);复核:3 人;高级:3 或 5 人;最高:3、5 或 7 人。做题不看层级看审级。
我的坑口诀会背,落到「审级」上容易串。
人民陪审员「7C521」
疑点 Q173人民陪审员法 16
7 人庭适用于:C(可能判十年以上)/5(公益诉讼)/2(社会影响重大)/1(案情复杂);3 人庭与 7 人庭表决权不同——7 人庭中陪审员只对事实认定表决。
我的坑「只对事实表决」最易漏。
非法证据排除
疑点 Q161–163 关联排非规程 10
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应当排除;瑕疵证据可补正;重复性供述原则上排除,换人换阶段可例外。
我的坑「瑕疵」与「非法」不分。
补充侦查
考点清单·刑诉刑诉法 175、205
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我的坑次数与期限常记混。
不起诉的三种类型
考点清单·刑诉刑诉法 177、182
法定不起诉(无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不需判刑)/证据不足不起诉(二次补侦后仍不足)。
我的坑三种混用。
级别管辖与移送
考点清单·刑诉刑诉法 20-23
基层管辖普通刑案;中级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可能判无期或死刑的案件。
💼 商法18 条考点 · 我踩过坑 9 条
来自商法带写 3 套(2017 昌顺公司案/2022 回忆版/2023 赵六案)+密卷商法 7 问。
公司治理机构的规范性
带写 2017 Q1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召集程序、表决方式逐项对照章程与公司法;「有无不规范」要逐项列。
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定步骤
带写 2017 Q2;密卷 商法 Q41.5/4公司法 224
① 股东会决议(2/3 以上)②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③ 通知债权人+公告(30 日/45 日)④ 变更登记。
我的坑密卷 Q4 只答 1.5/4,漏「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解聘总经理与监事罢免董事长
带写 2017 Q3公司法 71、76
董事会有权解聘总经理;监事只能提议罢免,无权直接罢免董事长——罢免董事属股东会职权。
股东知情权(查阅权)
带写 2022 Q1公司法 57
有限公司股东可查阅、复制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须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可拒绝(有不正当目的)。
越权担保(非关联担保)
带写 2023 Q12.5/4公司法 15;担保解释 7
四步:非关联担保定性 → 越权(未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相对人非善意(未审查决议)→ 公司未追认 → 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
我的坑四要素漏「未追认」,只写到「相对人非善意」。
出资与注册资本的计入
密卷 商法 Q11/4
投资款并不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按约定确定注册资本份额,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我的坑1/4,把「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当结论。
资本公积金转增出资的效力
密卷 商法 Q23/4公司法 214
资本公积金可以用于转增注册资本,但不能直接转作某一股东的实缴出资——转增须按出资比例,或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我的坑结论对,漏「按比例/全体一致」的依据。
股权转让与其他股东同意
密卷 商法 Q32.5/4公司法 84
新公司法已取消「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向外转让只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30 日内不答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我的坑仍按旧法答「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减资对债权人的法律后果
密卷 商法 Q51/4
未依法通知、公告 → 减资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股东在减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我的坑1/4。
抽逃出资与补充赔偿责任
密卷 商法 Q61/4公司法解释三 14
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的董事、高管、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
我的坑1/4。
人格混同(法人人格否认)
密卷 商法 Q70/4公司法 23
财产混同是核心(人格混同的实质是财产混同);人员、业务、财务混同是表征;证明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
我的坑0/4,整题未答对。
股东会决议的效力瑕疵
考点清单·商法公司法 25-27
不成立(未开会、未表决、出席人数或表决权不足)/无效(内容违法)/可撤销(程序违法或违章、内容违章)。
我的坑三分法常混。
股权善意取得
考点清单·商法公司法解释三 25;民法典 311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实际出资人请求认定无效的,参照善意取得处理——受让人须善意+合理价格+已变更登记。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疑点 Q165公司法 210-214
顺序:弥补亏损 → 提法定公积金(10%,累计达注册资本 50% 可不再提)→(任意公积金)→ 分配;法定公积金转增后留存不得少于注册资本 25%。
破产撤销权与个别清偿
考点清单·商法企业破产法 32
受理前6 个月内、已具破产原因仍个别清偿的,可撤销;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破产抵销权
考点清单·商法企业破产法 40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所欠债务可抵销;三种不得抵销:受理后取得债权/明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取得/因侵权、拖欠职工工资等产生。
票据抗辩与抗辩切断
考点清单·商法票据法 13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持票人明知抗辩事由而取得的除外。
证券虚假陈述的赔偿责任
考点清单·商法证券法 85
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董监高、控股股东、实控人、保荐人、承销商承担过错推定(能证明无过错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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